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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时间:2024-10-30 浏览:104

为了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学生的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丰富学生的安全和环境保护知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和实验室财产安全,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任课教师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仪器设备技术性能。

二、实验室任课教师必须接受相关安全防护知识及实验室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内容教育培训,了解工作的安全风险,在实际操作前做好安全准备工作并签署安全知情书。

三、实验室任课教师应熟悉岗位职责范围内有关的化学安全知识和相关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安全事故特别是化学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应急处置预案和事故上报程序。

四、实验室应在醒目的位置张贴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警示标识标牌,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及使用。进入实验室后应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不得吸烟,实验物品及实验废弃物应妥善处置,未经同意不得带出实验室。

五、对于初次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各实验室应具体负责对学生开展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安全入门培训,了解实验室基本安全规范、仪器设备安全知识、基本化学品处理方法、应急处理方法、环境保护等知识,在此基础上方可准许进入实验室

六、对于仪器设备操作复杂的专业实验室,学生须经过专业实验室培训,掌握相关设备的使用、不同专业的安全要点、突发事件的处理和急救等知识,才有资格进入相关专业实验室进行实验和研究。

七、外来实训车间参观、学习等人员,进入实验室应有相关领导批准,并需要遵守实验室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准入制度。

 

食药化工学院

202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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