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一、工作岗位:化工总控工是操作总控室的仪表、计算机等,监控或调节一个或多个单元反应或单元操作,将原料经化学反应或物理处理过程制成合格产品的人员。就业岗位主要是各类化工、制药、食品生产企业总控室,进行DCS操作并协调现场操作过程,负责设备开停车和正常运行的计算机控制,属于核心操作岗位。
二、岗位职责:
1.熟悉掌握装置的产品及原材料的性质、规格及安全保护措施。
2.熟练掌握装置工艺流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3.熟知装置设备原理、性能及工作点并熟记设备的操作规程。
4.熟知装置仪表控制器的性能及位号。
5.熟知可能出现的生产异常情况及处理方法。
三、职业能力
具有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具有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积极进取、创新开拓的职业素养。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判断、计算及表达能力,空间感强四肢灵活动作协调,听觉嗅觉较灵敏,视力、色觉良好。
同时具有以下专业能力:
1. 能识读、绘制工艺流程简图、带控制点的工艺流程图、工艺配管图、主要设备结构简图、仪表联锁图。
2. 能识记操作规程、工艺技术规程以及工艺技术文件。
3. 能够在开车前进行设备检查、电气仪表检查、安全附件检查。
4. 能够完成试压、查漏、气密性试验、置换工作。
5. 能够引进原料、辅料到界区;能够确认水、气、汽等公用介质是否满足开车要求。
6. 能够按规程完成开车操作、能够将工艺参数调节至正常指标范围内。
7. 能够根据控制参数变化,判断产品质量。
8. 能够按照工艺操作规程要求完成停车操作;完成介质的排空、置换操作。
9. 能够根据操作参数、分析数据判断装置事故隐患;能分析、判断仪表连锁动作原因。
10.能根据操作参数、分析数据处理事故隐患;处理仪表跳车事故。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四、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闭卷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口试、闭卷笔试等方式或几种方式的组合,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五、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4)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5)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
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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