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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化工学院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2-06-02 浏览:1690

1、实验室责任人要认真检查门窗是否完好,是否上锁,玻璃窗是否安装牢固,有无安全隐患,及时填写每日防火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和情况及时向保卫处汇报。

2、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放在药品室内存放,并加锁,钥匙由实验室责任人保管并经常检查药品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3、实验室的上下水,消防器材等必须经常保持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向保卫处汇报。

4、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见危险品目录)的使用由任课教师提前一天书面提出用途、用量等,由实验室责任人核实。并按规定用量交给任课教师。交接要有书面记录,用完后剩余药品应及时交回实验室责任人并做好记录。

5、教师演示实验所借仪器和药品,在所借时间内由所借教师确保仪器药品安全并在当天归还,不得在教室、办公室过夜。

6、任何人在化学实验室不许吸烟、喝水和吃东西。

7、实验时要教育学生遵守实验室规则和各项要求,不得任意走动,保持安静,尤其不得碰撞旁人或拿仪器药品玩耍,以免发生意外。

8、实验完毕,任何教师离开实验室前必须清点有关危险药品,决不允许将实验仪器及药品带出实验室。

9、学生实验时,要向学生讲清实验的目的、步骤、操作规范以及可能引起危险的后果、意外事故的处理并建立及时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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