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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化工系社区公共事务管理专业 生活指导教师岗位职责
时间:2015-01-18 浏览:1807
轻工化工系社区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生活指导教师岗位职责
一、工作范围
  负责社区公共事务管理一班、二班全体学生生活范围的教育指导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负责社区公共事务管理2个班学生公寓的全面管理,以及学生的一日化生活指导。
1、按时督促学生早起床、出早操。对不按时起床或未出早操的同学查明原因并进行登记。
2、组织学生整理内务、清理卫生,确保舍务考核达标。
3、督促学生提前20分钟离开宿舍上课、上晚自习,杜绝迟到。
4、随时检查宿舍门上明锁,确保宿舍财物安全。
5、学生在宿舍的时间段,要经常巡查宿舍秩序,制止学生违纪行为,严防暴力事件或突发性事件发生,禁止外来人员逗留或居住学生宿舍。期间,生活老师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晚就寝熄灯前20分钟,督促学生洗漱、搞卫生,要求学生做好就寝前的各项准备,并组织学生按时就寝。熄灯就寝后,巡视就寝秩序,不再允许学生洗漱、洗衣服或在楼道及宿舍走动、打闹、说笑、吃东西、听录音机、玩手机等。
(二)、学生宿舍防火、防盗及治安管理。公寓楼内严禁动用明火,对学生在宿舍内点蜡、使用电炉、酒精炉以及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管制刀具、私拉乱接电源等违纪行为,生活老师有权制止并予以没收。
(三)、负责学生宿舍公共财产的管理、检查及维护。
(四)、负责对住宿学生违反《学生公寓管理条例》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五)、负责学生入学住宿的接待、学生分舍工作及宿舍卫生用具的领取、配备工作。
(六)、负责学生放假离校时的订票及送站工作。
(七)、完成系里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热爱本职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学生公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到:勤检查,多了解,重落实。
(二)、严格履行住宿学生请假制度,加强对晚就寝秩序的检查管理,杜绝晚归及夜不归宿现象。
(三)、上课及晚自习期间,未经班主任及任课老师同意,不允许学生擅自留宿或返回宿舍,对采取非常手段回舍的同学报系里严肃处理。
(四)、不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坚决杜绝晚就寝熄灯后宿舍内点蜡或使用明火、私接电源等现象。
(五)、严格检查,严禁学生在宿舍内吸烟、喝酒、赌博以及从事封建迷信活动。
(六)、学生生病或发生突发伤病,应给予关心、爱护、体贴、照顾,并及时通知班主任老师及学管干事。
(七)、教育学生提倡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不攀比、不吃零食、不乱花钱,指导学生营养进餐,合理消费,妥善保管自己的钱物,防止丢失。
四、工作纪律
(一)、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路线,思想积极进步,对学生生活的指导方向要时刻与学院保持一致。
(二)、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关爱学生。
(三)、遵守作息时间,坚守工作岗位,有事履行请假手续。
(四)、既要严格管理,又要防止粗暴简单,更不准侮辱、谩骂、殴打学生。
(五)、对犯错误的学生做深入、细致、耐心的思想教育工作,以诚相待、以理服人,同时也不失原则,不袒护学生的缺点、错误。
(六)、工作主动,认真踏实,不等不靠不推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七)、班级事务管理以班主任为主导,生活指导老师可随时与班主任交流,提出合理化建议,但不得干预班主任对班级的事务管理。
(八)、组织班级学生参加校外其他任何活动时,必须提前报送详实活动方案,明确安全责任人,经班主任、系学管主任和学院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九)、按时参加系里组织的学管工作会议,严格组织落实会议精神;学生生活方面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系里不包庇,不隐瞒。
(十)、生活指导老师的工作由系里负责考核管理。若发现工作不负责任,不遵守工作纪律或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视具体情况予以批评、教育,直至解聘或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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