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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化工系教学档案管理细则
时间:2014-12-29 浏览:1754


轻工化工系教学档案管理细则

   建立和健全系级教学档案是加强我系教学管理的重要措施,是我系深入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开展教育检查评估的基础工作,是教学管理中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学档案须根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和保密的法规和制度,结合我系客观实际与需要进行管理,确保教学档案的完整和安全性。 一、教学档案内容


(一)教学文件 

1、国家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等各级领导部门颁发的有关教学工作的各类政策性指导性文件、规定和学校下达的文件、规定。

2、各类的教育工作会议的相关材料。

3、各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大纲、实施性教学计划及有关的请示报告和批复文件。

5、系制订的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和实施方案。

7、其他有必要立档的教学文件和资料。

(二)教务工作档案

1、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教务工作计划、总结及教务例会记录。

2、学期教材使用情况汇总表、历年使用教材、参考资料。

3、自编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实验指导书、习题集、试题库(试卷库)及各种声像资料。

4、每学期校历、教学进程表、总课程表、总任课表、作息时间表、课外活动安排等。

5、学期工作计划、会议记录和工作总结、学期授课计划、课程教学总结等。

6、各门课程期末考试试卷、样卷、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学生考试(包括补考)成绩记录和质量分析等。

7、每学期教学检查情况总结、公开课评议记录、教师任职情况考核汇总材料、学生座谈会记录整理分析、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

8、各学期实施师资培养规划的总结材料。

9、实验、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计划、总结、记录以及实验室设备利用率、实践教学课开出率有关材料。

10、毕业设计(论文)、教育实习、专业实习、总结。

11、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活动的人员名单、成绩、名次及书面总结与分析材料。

12、各类专题会议及其他教学活动形成的有关材料及校际交流材料。 

(三)学籍管理工作档案 

1、学院招办下达的招生任务书,本校历年招生计划、招生简章、以及新生录取原始名册、新生报到有关材料、入学考试成绩和招生工作小结等。

2、历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材料、毕业证书验印名册、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材料及总结等。 

3、各专业(年级)学生名册、学生学籍档案、成绩册、考勤统计、体检材料。

4、学生的奖励、处分、休学、退学、复学等有关的原始材料。

5、其它能反映学生情况的材料。 

(四)教师业务档案

1、教师登记表、教师工作手册;

2、每学期教师教学情况考核表;

3、教师学期教学质量分析、任职考评及奖惩情况登记表;

4、教师历年教学情况汇总材料。内容包括:所任课程名称、课时数、工作量、实验室建设、教材编写、发表学术论文、教学科研成果等有关材料。

(五)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与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档案

1、人才需求的社会调查及毕业生跟踪调查的材料和拟定的对策。

2、教育、教学改革的方案、进展情况、调查研究报告、各部门召开的教育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会议纪要及经验总结等材料。 

3、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科研、教改成果和奖励证书。

4、各专业建设、调整、撤并、更改名称的调研等有文件和材料。

5、教学评估工作有关材料。 

(六)其他教学资料

教学活动形成的其他一些资料,如:学期授课计划、各学科考试批阅后的试卷、各学科学生成绩登分册等,这些资料就其性质和利用价值,不属于档案材料的范围,但在教学过程一段时期内亦有查考的价值,所以须限期保管,以供查阅。

二、教学档案的管理

(一)、教学档案的收集、积累、归档

1、教学档案的形成、积累、收集和归档工作,应列入教学管理程序,列入教学活动的工作计划。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教学档案,由教师、教研室负责积累、收集。

2、归档的教学档案必须完整,必须准确地反映教学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3、教学档案归档一般一式一份,比较重要的档案可适当增加归档份数。

4、教学档案接收,归档的时间应在每学期末,并在下学期的期中之前正式归档完毕。

5、接收教学档案必须认真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二)教学档案的鉴定、分类、编目。

1、档案保管期限,根据档案利用价值的时间长短可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2、要编制教学档案的总目录、分类目录和卷宗目录。 

(三)教学档案的保管、利用

1、教学档案必须用专用器具妥善存放,科学排列,便于查找。

2、教学档案要定期进行清理核对,做到账、卡、物相符。对破损的教学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

3、教学档案的查阅必须履行借阅等有关手续,我系教师要查阅学生学籍档案等,须经系主任签字认可后方可查阅。查阅人员须填写《档案查(借)阅登记本》,并注意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5、学生档案原稿,一般不得外借,如因特殊原因确须借出,必须办理借阅手续经系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借出,借出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周,并要妥善保管,确保被借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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